執業執照到期換發申請書

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 七 條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,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,填具申請書,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,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。 有效期限到期,更新執業執照: ※請檢附: 原領執業執照(正本) 最近3個月內1吋脫帽半身照片2張 繼續教育學分證明(請至「醫事系統入口網」(https://ma.mohw.gov.tw/maportal/Default.aspx)→登入衛福部網站後,進入積分管理系統查詢下載列印學分(需皆符合) 衛生局收取規費$300元...

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執業管理辦法

公發布日:99.06.24文  號:衛署醫字第0990261657號 第一條 本辦法依醫師法(以下稱本法)第四十一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訂之。第二條    外國人及華僑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者(以下稱持證人員),經向就業服務        主管機關取得聘僱許可,並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,得在本國境內執行醫療        業務。第三條 前條之申請,應檢具文件如下:        一、申請書。        二、醫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一份(正本驗畢後發還)。        三、就業服務主管機關核發之聘僱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一份。       ...

遺失開/執業執照(補發)

 開業執照及執業執照遺失具結書.pdf  執照遺失具結書.pdf 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.doc 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聯合服務便民中心單一窗口.pdf  委託書(開業).pdf  委託書(執業).pdf ...

支援醫師線上申報流程

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系統使用手冊 以下附件為醫事人員報備支援線上申辦系統-使用手冊,請醫事人員依此操作即可。若使用上有問題可向醫事管理系統客服人員詢問(02)8952-1508。 醫事系統入口網(https://ma.mohw.gov.tw/maportal/) 台中市衛生局04-25265394醫事管理科彭小姐(分機2540)審核權限,始可線上報備支援業務。 操作問題諮詢專線: (02)8952-1508...

停業申請

醫師法 【修正日期】民國111年5月30日【公布日期】民國111年6月22日 第十條(停業、歇業之報告及執業執照之註銷)   醫師歇業或停業時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。   前項停業期間,以一年為限;停業逾一年者,應於屆至日次日起三十日內辦理歇業。   醫師未依前項後段規定辦理歇業時,其原執業執照失其效力,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之。   醫師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者,準用第八條第一項關於執業之規定。   醫師死亡者,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其執業執照。 醫師出國、生產或休養等須辦理停業申請時~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