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全聯會–牙醫師必須記載植體牙位、廠牌等說明書一式兩分

by | 2026-10-02 | 速訊

有關近期發生有關植牙後續因集團倒閉,讓民眾植牙無後續照護的事件…,衛生福利部在新聞中表示已有公告新版「人工植牙手術說明書」範本,要求牙醫師必須記載植體牙位、廠牌、型號及出廠批號,說明書一式兩分,其中一分交由患者保存。

★★再請大家提醒會員,衛生福利部函文「人工植牙手術說明書(範本)」,全聯會已在115年5月12日牙全岳字第01371號函轉公會,請大家加強宣導及提醒。

https://www.cda.org.tw/cda/news_detail.jsp?nid=3292

請加強宣導會員和民眾植牙前的說明,減少醫病關係的糾紛,有責任提醒會員。

★★人工植牙屬於「侵入性醫療手術」,醫療機構與醫師依法負有充分告知之義務。

如果診所/醫院或醫師未依法提供、未詳細說明或未經簽署同意書即執行植牙手術,主管機關(衛生局)可進行裁罰, 但裁罰的情節輕重,仍依主管機關的認定。